
上周(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17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共对7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舜宇智行说明新增股东入股价格合理性、与母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等五方面问题。
国际司要求舜宇智行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公司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请补充说明公司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三、请补充说明公司所涉及大模型开发、处理算法具体情况,是否完成主管部门备案程序。
四、请补充说明公司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五、请补充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向母公司采购的具体情况,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并提供论证依据。
公开资料显示,宁波舜宇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舜宇光学科技分拆车载光学业务成立的子公司,已于2026年1月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中金公司、中信证券为联席保荐人 。
据招股书披露,舜宇智行计划将本次港股上市募集的资金用于:车载相机解决方案及其他车载光学解决方案的研发,以及建立全面的测试系统,以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及扩张产品矩阵;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以及优化供应链管理;通过加强面向合作伙伴的销售团队部署及增强技术支持团队,用于优化公司的销售及服务网络;补充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值得注意的是,IPO前,舜宇光学科技直接或间接控制舜宇智行96.5%的股权,系舜宇智行控股股东。舜宇智行与舜宇光学科技董事会成员高度重合,两者之间存在频繁的关连交易,后者既是公司的客户,又是公司的前五大供应商。
此外,舜宇智行海外收入占比较高,招股书显示,2023年至2025年前三季度,舜宇智行海外销售收入占比始终维持在约40%-55%的高位,其中欧洲和北美市场占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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